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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讲坛”章程

2019-05-31  宣传统战部    访问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修业讲坛。简称:修业讲坛(以下称讲坛)。
  第二条 性质
  “修业讲坛”是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主办,学院宣传统战部承办,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协办,联系各学生社团的开放性、公益性、学术性讲坛。
  第三条 宗旨
  传播先进文化,丰富教育内涵、繁荣校园文化;弘扬学术精神,强化创新意识,推动科学研究,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综合素质。


第二章 讲坛组织

  第四条 对象
  “修业讲坛”主要面向全院师生员工。
  第五条 主讲人
  1.主讲人以院内领导、教师为主体,聘请国内省内有影响专家、学者、创业典型、校友等来学院讲学。
  2.主讲人要坚持《宪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较高学识水平,演讲内容健康、导向正确、观点鲜明、资料丰富。
  第六条 开讲时间
  根据情况不定期开讲。
  第七条 讲坛管理
  1.院党委、行政政策指导。
  2.宣传统战部作为讲坛的承办单位,负责讲坛内容的审核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以学院名义组织的讲座的主讲人的确定、会场布置、与会听众的组织、宣传报道以及讲课酬金支付等工作。
  3.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承办讲座,承办单位负责主讲人聘请、会场布置、与会听众的组织以及讲课酬金支付等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场所设备的管理,茶水供应、环境卫生等工作。
  5.严格执行讲坛讲座审批制度和经办人负责制。经办人必须填写《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修业讲坛讲座审批表》,由宣传统战部审批。

第三章 讲坛任务


  第八条 秉承学院院训,弘扬学院精神,遵循办学宗旨,丰富校园文化,营造学术氛围,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促学院改革与发展。
  第九条 促进教学与科研、学术问题的研究探讨与交流。
  第十条 加强讲坛文字与声像资料数据库建立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 利用网络等各种媒体对讲坛进行宣传报道。
  第十二条 做好《修业讲坛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
  第十三条 开展院内外的合作与交流。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讲坛主办者权利及义务
  1.确定主讲人的权利。
  2.确定演讲专题的权利。
  3.执行讲坛规章制度的权利。
  4.对讲坛资料的管理与使用权利。
  5.有维护参与者权益的义务。
  第十五条 主讲人权利与义务
  1.享有讲演内容的知识产权。
  2.享有讲坛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听众权利与义务
  1.享有提问与交流的权利。
  2.有遵守讲坛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讲坛现场纪律

  为了更好地营造讲坛自由、平等、开放的氛围,主讲人及听众应遵守会场纪律:
  1.讲坛开始后,通讯工具请置于静音状态;
  2.听众要尊重主讲人,不要随意在会场走动,不要打断主讲人的演讲,不同意见或疑问请在演讲及提问结束后互动交流时讨论;
  3.听众提问时要先举手,征得主讲人或主持人同意后再发言;
  4.在听众发言或提问时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5.互动交流内容限于学术、道德范围,不能发表背离《宪法》基本原则的言论。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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