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 内容保障规定(试行)
2017-10-18 宣传统战部 访问量:
为规范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全面、权威,不断提升省农委门户网站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规定(试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范围包括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服务、公众互动交流和其他栏目。
(一) 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为省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统计数据、业务信息、重大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二) 网上办事服务,包括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职能范围内应向社会提供的个人办事、企业办事、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办事服务事项,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办事、状态查询等。
(三) 公众互动交流,是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向学院咨询、投诉、建议的窗口,包括领导信箱、调查征集、常见问题等栏目。
(四) 其他栏目,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各自业务工作在门户网站上设立的栏目、频道和集约化子站。
第二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主要通过信息发布、频道共建、回复诉求等方式实现。
(一) 信息发布 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使用指账号登录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后台,将信息发布到相应栏目。年度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以该渠道报送的信息数量为依据,对每一个账号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进行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
(二) 频道共建 信息量大并有实际需求的部门或二级学院可在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设立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独立的专业频道或者集约化子站,学院网络中心提供平台和技术服务,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自行发布和审核信息。
(三) 回复诉求 学院党政办负责将“领导信箱”栏目中的网民诉求,根据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的职责,将网民诉求分配到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指定专人及时查收并予以回复。
第三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内容作分工如下:学院网络中心负责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及技术支撑;宣传统战部负责公共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监督考核、信息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及与宣传统战部的联络工作。信息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不定期更换登录密码。信息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备,做好交接,确保内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还要明确一名信息负责人,信息负责人一般由部门和二级学院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信息发布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前必须经信息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信息报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发布,重大政务信息、敏感业务信息和突发事件,应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才能发布。具体审核内容参照《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及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凡宣传统战部从报送系统接收的信息,均视同该信息已通过部门(二级学院)内容审核。
第六条 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应确保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的安全和保密性,严格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七条 建立健全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监督考核机制。
(一) 宣传统战部根据后台账号的统计数据和日常监测情况,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 设置频道或集约化子站必须保持一定的信息更新量,信息中心将定期对达不到规定更新量的频道或栏目实行撤并。
(三) 回复诉求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超时或者未办理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 宣传统战部依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内容保障工作进行考评。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017-10-18